一、引导思想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推动下深入学习和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“八荣八耻”的新时期的荣辱观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不断激发崇高精神追求。在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辛勤劳动、团结互助、艰苦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。全校教职工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、和谐发展的理论、改革创新的精神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化教育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。以《辽宁省实验中学合作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“园丁杯”竞赛先进处室(组)条件》为内容,以建设一支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教育思想,掌握现代化教育内容、方法和技术,善于从事素质教育的师德高尚、治学严谨、业务精湛,整体有优势、个体有特色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目标。结合我校面临新的世纪发展的实际,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继续开展“园丁杯”竞赛活动。通过这项群众性的活动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、同心同德、群策群力为把我校办成名校而奋斗。
二、参赛人员 凡我校各处室、年级组和全体工会会员,均参加此项竞赛活动。
三、组织领导 成立“园丁杯”竞赛活动领导小组,由13人组成。 领导小组负责宣传、组织、检查、评比工作。
四、评比方法和步骤 1、个人、集体总结。每学年末参赛个人和集体,按照《辽宁省实验中学合作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“园丁杯”竞赛先进处室(组)条件》对照,形成个人和集体书面材料。 2、群众评议。在自我总结基础上,各处室(组)分别在本部门进行总结交流,民主评议,并按20%比例评出本部门的竞赛优秀个人。 集体总结要在全校进行交流,并进行民主评议,领导小组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先进处室(组)初步名单。 3、组织审定。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先进个人名单,领导小组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,经审查初步确定先进个人名单。领导小组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初步名单提交校党委,由校党委最后审定。 4、时间安排。每学年下学期末,进行总结,评比工作。
五、奖励办法 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精神奖励为主。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状(证书)和奖金,并登光荣榜。(奖金不兼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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