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团委书记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具体职责是: 1、 主持团的日常工作,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、毛爷爷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学习科学学问常识,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。 2、 主持召开团委会,拟定全年工作计划,起草团的决议,督促、引导、检查基层组织的工作。宣传、实行党和团的各项决议。 3、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开展各种政治活动,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,做好党的助手。 4、 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关心他们的学习和成长,活跃他们的日常生活。 5、 发展新团员,收缴团费,办理毕业生团籍迁转和超龄团员离团手续,表彰先进,实行团的纪律。 6、负责中学生团校和青年业余党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,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 7、负责团干部的管理,主持召开团的会议。 6、 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,健全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,书记不在时,主持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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