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根据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的具体精神,我校设立了助学金专门管理机构,确定了专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。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过学生填写申请表、学校专职人员认真评审,我校有如下同学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,特此公示,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,如若没有异议,学校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,2014秋季每生750元,2015春季每生1000元. 学生名单按班级排列: 高一: 1.1王喆超、何金铮、李峪锌、郑禹彤、柏慧 1.2于鑫淼、刘峻良、李健、杨惠婷、武正阳、薛琳 1.3王佳慧、刘洋、苏成萱、姜茗予、赵梦缘、翟畅 1.4刘志强、刘晨菲、沙炫利、赵予瑞、秦毅 1.5叶冠男、刘文淼、张玉卓彤、张泰铭、李翊鸣 1.6田昊、刘岩斌、张程前、杨青山、杨城虎、肖贺磊、苏明瑞、金鑫如、爱新觉罗金格 1.7于子祺、牛丹杨、张斯淇、杨添惠、郑华晴、翁佳琦 1.8孙晓婷、李鸿瑾、李稳智、耿铭阳、陶朋瑞 高二: 2.1齐建文 2.2刘蓓佳、宋嘉星、栾宇、郭雅文、霍翔 2.3万海洋、骆炎、栾程宇、耿源俊 2.4叶晶、李倩茹、陈荟羽、侯佳星 2.5孙袆宁、杨澜 2.6李洁心、汪跃然 2.7赵梓成、黄文枘 2.8栾秋宁、赵欣莹、孙佳鑫、于萍 高三: 3.1贾鑫桐、庞斯仪、孟令宇、陈龙、杨森、杨金妹、李升文、张文宇、宋鑫锋、吴大昊、冷佳艺、邢宇博、于永上 3.2曹子明、周婷婷、李梦婵 3.3韩晓毅、蒋馨妍、郭雅欣、翁仪娜、栾心月、孙嘉怿、石雨涵、白岩明、王晓彤 3.4高雅、郭威 3.5李旭智、邱炜宸、耿文强 3.6尹薪雅、王诗琦、王振睿、王媛、由森、孙艺方、齐乐、屈鹏宇 3.7田晓旭、孙镜荃、李大兴、李东哲、梅杰 3.8刘宜劼、张雅妮、杨羽嫣然
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 2014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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